解放軍報訊 特約通訊員趙杰報道:“十一五”期間,我國人防工程防護設備的質量檢測實現(xiàn)有據(jù)可依。由總參工程兵某設計研究所承擔編制的《人民防空工程防護設備試驗測試與質量檢測標準》,填補了這一標準領域的空白,經(jīng)國家人民防空辦公室批準頒布實施一年多后,于不久前獲得**科技進步獎。
人防工程防護設備是指設于人防工程出入口、連通口、進(排)風口及排煙口等各種孔口,用以**沖擊波、生化毒劑、電磁脈沖、彈片等****效應的專用設備,以及防護通風系統(tǒng)設備,其中包括防護門、防護密閉門、爆波活門、防電磁脈沖門、密閉閥門、密閉觀察窗、給排水防爆波設備、防化專用設備等。
“這項《標準》是人防‘十一五’計劃內項目,主要內容共分8章,對提高人防工程防護設備的質量具有關鍵作用。”項目負責人王月桂介紹說,編制《標準》的目的是為防護設備的質量建設提供科學實用的標準,實現(xiàn)研制防護設備的定型試驗測試有據(jù)可依,并使人防工程中防護設備的質量檢測簡便易行。
人防工程遭遇“地下群租”
北京市朝陽區(qū)民防局起訴要求改建人恢復原狀;**已受理此案